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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南传佛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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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 
 
 
 

【转载】欲的认知  

2012-07-26 08:41:08|  分类: 佛教修行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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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载自dhammavaro《欲的认知》

欲的认知

法增比丘

欲的认之 - dhammavaro - 学习南传佛法
  

「佛告聚落主:是故当知,众生种种苦生,彼一切皆以欲为本,欲生,欲习(狎习),欲起,欲因,欲缘而生众苦。 ……… 若都无爱念者,则无忧苦尘劳。」([杂阿含913]

 

「诸比丘!余为汝等说甘露与达甘露之道。诸比丘!何者为甘露耶? 诸比丘!贪欲之坏灭、嗔恚之坏灭、愚痴之坏灭,诸比丘!此称为甘露。」([相应部4.9.25]〔无为相应〕)

 

我们要依认清欲的味(作用)、患(害处)、离(捨离)三个步骤来修。來观照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;于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味、患、离修习,才能生起智慧如实知见。

 

欲的味

 

贪欲的生起作用,乃是因为五根接触五尘时,心识对可爱之境产生的贪爱。我们一切的修道,持戒,禅定,修慧等等,都是为了止竭贪欲,這贪欲广义的是对三界里一切现象的爱执。在[杂阿含752]里佛说:「佛告迦摩:欲谓五欲功德,何等为五?谓眼识明色可爱、可意、可念,长养欲乐,如是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识触可爱、可意、可念,长养欲乐;是名为欲。然彼非欲,于彼贪著者,是名为欲。」因接触境之后心中所生的思念,对这思念去引起贪欲,为何会去思念它呢?这是因为对所触境的爱乐。

人的心生起欲的过程,佛在[杂阿含64]中解释的很清楚,那就是心()在接触到境时连续发生的四个心意的路程:那就是:色识住(,,行识住)→攀缘→爱乐增进→广大生长。五蕴的每一蕴都会发生识住,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认清它发生的过程,解除心对色相的贪爱和结缚,对受想行识的爱缚,那时识就无所住,无所攀缘,无可爱乐增进,无能广大生长。

 

世尊说:é对可爱可喜的目标,数数不如理作意,是使未生的贪欲生起之因,也是使生起的贪欲增长及增强之因。? [相应部]觉支相应)若一个行者能观察心中的贪欲,通过如理作意与正思惟,就能知道耽欲会带来苦,知苦才会想断苦。

 

欲的过患

 

贪欲的过患,佛把欲形容为∶我说欲有障碍。我说欲如骨锁。我说欲如肉臠。我说欲如火炬。我说欲如火坑。我说欲如毒蛇。我说欲如梦。我说欲如假借。我说欲如树果。平常的人根本对欲就不认识!凡夫縱容自己,贪欲久习的结果就形成习气,比如贪色,贪淫,贪吃,贪玩乐,贪饮酒,贪钱财,贪利得,贪名,贪赞许等等;它再加强我慢之心。这些贪欲以许多不同的形态和方式生起,凡夫往往不能察觉,而不知不觉地已经落入贪欲的魔爪中。[中部.波達利亞經])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

 

佛说:「假设有一隻遭受到饥饿与软弱无力困扰的狗在一个屠夫的店外等著。当时,熟练的屠夫或其学徒就会砍了一块沾满血但无肉的骨头,把它丢给那只狗。居士,你认為怎样?那只狗是否能够通过咬那支沾满血但无肉的骨头,而去除饥饿与软弱无力?」「不能,尊者!为呢?因為那支骨头只是一支沾满血但无肉的骨头。该狗最终将会感到疲累与失望。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骨头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有一隻秃鹰,或乌鸦,或老鹰,捉了一块肉而飞走。那秃鹰、乌鸦及老鹰就会飞过去啄牠与抓牠。居士,你认怎样?如果那只秃鹰,或乌鸦,或老鹰不赶快放开那块肉,那牠不是会因此而遭受死亡或致命的痛苦吗?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「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為肉块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有个男人拿著一把点燃的草制火炬逆风而行。居士,你认為怎样?如果那个男人不赶快放开那把燃烧的草制火炬,那火炬不是会烧其手,或臂,或身体的其他部份,令他遭受死亡或致命的痛苦吗?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「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為草制火炬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有一个深度高过人的火炭坑,里面填满了无火无烟的炽热火炭。此时,来了一个想活不想死,要快乐不要痛苦的男人,而有两个强壮的男人捉住他的双臂,把他拖到该火炭坑边。居士,你认為怎样?那男人是否会奋力挣扎地扭动身体?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「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火炭坑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有个男人梦到美丽的公园、小树林、草地和水池,而在醒过来时,不再见到它们。同样地,居士,圣弟子如此思惟:「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梦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有个男人向别人借了一辆华丽的马车和宝石耳环。在那些借来之物围绕之下,他去到市场。在见到他时,人说:「朋友,那是一个富翁!富人即是如此享受他们的财富。」而无论在何时,当物主们见到他时,就会取回他们的东西。居士,你认怎样?那是否足以令该男人感到沮丧?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「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為借来之物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-----

 

「假设离某个村子或城镇不远之处有座茂密的小树林,在里面有一棵树长满了水果,但连一粒都没有掉到地上。其时,有个正需要水果、正在寻找水果、正在四处寻找水果男人到来,走进该树林,见到了那棵长满水果的树。当时他想:「这棵树长满了水果,但连一粒都没有掉到地上。我懂得爬树,所以就让我爬上这棵树,随我所欲地吃多少水果,然后再装满我的袋子。」而他就那办。其时,来了第二个正需要水果、正在寻找水果、正在四处寻找水果、且手带把斧头的男人,他也走进该树林,见到了那棵长满水果的树。当时他想:「这棵树长满了水果,但连一粒都没有掉到地上。我不懂得爬树,所以就让我把这棵树从根部砍倒下来,随我所欲地吃多少水果,然后再装满我的袋子。」而他就那麼办。居士,你认怎样?如果那已爬上树的第一个男人不赶快下来,当该树倒下来时,他不是会断手、脚或身体的其他部份,而遭受死亡或致命的痛苦吗?」-----「圣弟子如此思惟:『世尊把各种欲乐譬喻果树;它们带来许多的痛苦及失望,而且它们本身含有极大的危险性。」[中部.波達利亞經])这些是佛对欲乐的透彻比喻。

 

[八大人觉经]里佛说道∶「第二觉知:多欲为苦;生死疲劳,从贪欲起,少欲无为,身心自在。第三觉知:心无厌足,惟得多求,增长罪恶;菩萨不尔,常念知足,安贫守道,惟慧是业。」要先知道心中的欲,才能知道是多欲或少欲,凡是欲都是轮回的业力,恶欲不止害人,更为自己今后带来苦。因此修行人常念知足,安贫守道,惟慧是业。

 

佛对一个修行人马干地亚说∶「马干地亚,未脱离感官享乐之欲的众生,受到欲爱的折磨,受到欲热的烧烤,却仍然沉溺于感官享乐。这样的众生愈沉溺于感官享乐,他们的欲爱就愈强烈,他们就愈受到欲热的烧烤;然而在他们沉溺于五欲之乐时,他们仍感到某种程度的满足与享受。」[中部1.马干地亚经]

 

[杂阿含1260]里佛说∶「过去世时,有一猫狸,飢渴羸瘦,於孔穴中伺求鼠子,若鼠子出,当取食之。有时鼠子出穴游戏,时,彼猫狸疾取吞之,鼠子身小,生入腹中,入腹中已,食其内藏,食内藏时,猫狸迷闷,东西狂走,空宅礞间,不知何止,遂至於死。比丘!有愚痴人依聚落住,晨朝著衣持钵,入村乞食,不善护身,不守根门,心不繫念,见诸女人,起不正思惟,而取色相,发贪欲心。贪欲发已,欲火炽燃,烧其身心,烧身心已,驰心狂逸,不乐精舍,不乐空闲,不乐树下,为恶不善心,侵食内法,捨戒退减。此愚痴人长夜常得不饶益苦,是故,比丘!当如是学,善护其身,守诸根门,繫心正念。

 

欲的远离

 

对贪欲的远离,这是由於防护、收摄自己的六根而遣除烦恼。当我们的六个根门对着外头的六境(色相、声音、香气、味道、身触之境、法)时,心要能善加防护,修持无常观、不净观、死观来断除对六境所生的欲贪。

 

[南传大藏经]的六处相应毒蛇品第三[]也提到一只野干沿着河边觅食,看到一只乌龟,想要吃它,乌龟把头、尾与四肢缩进壳里,最后野干白等一场,没得吃。这是比喻修行的人于六根门,善于防范,魔不得其便。

 

[杂阿含279] 中佛说∶「眼根不调伏、不关闭、不守护、不执持、不修习,于未来世必受苦报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根亦复如是。愚痴无闻凡夫眼根见色,执受相,执受随形好,任彼眼根趣向不律仪,执受住,世间贪、忧、恶不善法,以漏其心。此等不能执持律仪,防护眼根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根,亦复如是。如是于六根不调伏、不关闭、不守护、不执持、不修习,于未来世必受苦报。」

 

这有五个步骤∶修习、执持、守护、关闭、调伏。比如喝酒,先修习少喝几杯,再抓紧自心坚持做几个月,再守护自心及持戒不喝,再关闭眼根口根,最后调伏贪酒的恶习。其他的贪欲也如是修。再比如贪淫,先修习少淫一点,再抓紧自心坚持少淫几个月,再守护自心及持八戒(有不淫戒),再关闭眼根身根,最后调伏贪淫的恶习。这些还要配合修不净观等来断除它。

 

[杂阿含282]中,佛在迦微伽罗牟真邻陀林中,谈到修习诸根在接触到境时应采取的态度;

 

「佛告阿难,谛听!善思!当为汝说:

1)缘眼、色、生眼识,见可意(喜爱)色,欲修如来厌离正念正智。

2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不可意(不喜爱)故,修如来不厌离(不讨厌)正念正智。

3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可意不可意,欲修如来厌离不厌离正念正智。

4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不可意可意,欲修如来不厌离厌离正念正智。

5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可意、不可意、可不可意(不是喜爱的或不喜爱的),欲修如来厌、不厌、俱离舍(都舍弃) 心住正念正智。

 

如是阿难,若有于此五句,心善调伏,善关闭,善守护,善摄持,善修习,是则于眼、色、无上修根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法亦如是说。阿难,是名贤圣法律无上修根。」

 

依第一法,当眼根接触色相时,生起眼识,对于喜欢的色相要远离。

 

依第二法,根触境时,生起眼识,讨厌的色相不要逃避。

 

依第三法,根触境时,生起眼识,先是喜欢的色相,后是不喜欢的色相,先是喜欢的色相要修舍弃,后是不喜欢的色相要修不要逃避或忍耐。

 

依第四法,先是不喜欢的色相,后是喜欢的色相,声闻弟子先是不喜欢的色相要修忍耐,后是喜欢的色相要修厌离。

 

依第五法,当眼根接触色相时,生起眼识,先是喜欢的色相,次是不喜欢的色相,再来的是喜欢及不喜欢的色相;先是喜欢的色相要修舍弃,次是不喜欢的色相要修不要逃避或忍耐,再来的是喜欢及不喜欢的色相要修都舍弃。

 

生起了就要用法灭尽它,舍弃它,这是圣人修根的方法。

 

[杂阿含22]中佛言:「爱欲断者,如来说名心善解脱。」又在[杂阿含28]中佛说:「于色生厌,离欲,灭尽,不起诸漏,心正解脱,是名比丘见法涅盘。」这是断欲的成果,法的保护,法的成就。

世尊对梵行者马干地亚(Magandiya)说:「通过我自己亲身体会了解,我知道欲的生,欲的灭,欲的乐着,欲的过患,从而生起对欲乐的出离,我舍离对欲乐的渴爱,我心住于无贪爱,我住于内心的平静。我见到别的众生不能解脱于对欲乐之贪爱,为欲乐之贪欲所吞没,我不羡慕他们(的享乐),我也不欣喜于他们所在之境。为何如此呢?马干地亚!因为我知道有一个比这欲乐的欣喜,比这凡夫的不净之境,更为快乐的境界,超越梵行的喜悦。因此我住于它,我的心再也不会羡慕那下劣的,更不用说欣喜于他们所在之境」([中部1,马干地亚经])

 

为了达到解脱,我们必需彻底的了解贪欲,明了它的生起及生起的缘,它的作用,害处,我们才能采取有效的办法对治它们,而得以远离及舍弃它。

 

法增比丘,Buddhist Vihara of Queensland, Brisbane

13-10-2007,愿众生安乐!

欢迎翻印,请先联络作者。请勿删改。

dhammavaro@163.com 

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site/chinesebuddhists/home  中华南传佛友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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